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初探

“到中国去!”已成为越来越多优秀外国人才的人生选择。

2017年4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将在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以往来华工作的外国人被分为外国专家与普通外国就业者,既存在职能交叉分散、管理多头、政出多门、沟通不畅等诸多障碍,给部分外国人及用人单位带来困扰。为减少重复审批、避免监管漏洞、提高办事效率,2015年12月,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具体实施。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安徽、山东、广东、四川、宁夏等地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地区初步实现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五个统一”,即统一管理职能,实行权责一致;统一审批流程,实行“一网”办理;统一证件名称,实行“一号”管理;统一评价标准,实行分类管理;统一规范申请材料。10个试点省(区、市)先行先试,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战略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积极实践,对于推进我国外国人才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高人才制度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张建国强调:“要紧紧抓住‘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重要机遇,大力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不断拓展引智事业改革发展新空间新途径。推进外国人才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进而提高外国人才管理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实现。”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
留学生步入中国职场

2017年,对于众多在华外国留学生来说,注定是个不平凡的一年。新年伊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出台新政,允许取得硕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华就业。

之前,挡住外国留学生在华就业不仅是工作难找,更有一个政策难题即办理工作签证需要两年的相关全职工作经历,这一要求挡住了很多毕业生留华的路。

这次出台的新政恰恰为留学生扫清了这个拦路虎。

早在2015年,上海已经先行先试,允许在上海取得硕士学位的留学生直接在上海自贸区和张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办理就业手续,而今这一政策终于在全国推行。

新政策的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高校就读的外籍毕业生需硕士以上学历,境外的外籍毕业生则需毕业于知名高校,且都要求毕业1年以内。

最近两年,我国不断加大吸引和留置优秀外国留学生力度,面向全球吸引优秀青年来华留学,放宽外国留学生在华工作限制,逐步完善留学生实习居留、工作居留和创新创业奖励制度。

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数量限制 外国高端人才(A 类)无数量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 类)根据市场需求限制;其他外国人员(C 类)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数量限制可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查询。

外国高端人才(A 类)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

外国专业人才(B 类)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外国人员(C 类) 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





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流程图(中英文)